信用管理的必要性
有人会说,按上述信用管理的含义说,加强信用管理有啥必要?具体说法是:
①我们企业这些年没有讲究什么信用管理不也过来了吗?
②都按现金交易,不就没风险了吗?
③熟悉的客户就赊,不熟悉的就不赊。这有啥难解决的?
④谁销售谁负责回款,信用不信用,销售人员掌握不就行了么?
这些说法都是不正确的,或者说是片面的。是对信用管理的必要性不了解的缘故。
(一)信用销售是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
商品买卖作为一种交换过程,存在不同时性,即先交货后付款或先付款后发货。不同时性即指有一方的交换行为是滞后的。一方滞后的商品交换,就存在滞后的一方能否遵约守信的问题,付款滞后的商品交换就是信用销售。
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中买卖双方的天平总是倾斜的,不是买方市场就是卖方市场,多数情况是买方市场,买方有更多的选择机会,买方是上帝,买方较多的处于主动地位,所以在发货与付款谁先谁后的讨论中,多数情况是企业先发货。另外,在商品交换中,货币形态简单明了,除假钞、假支票和空头支票外,现金现汇没有更多的交割查验环节,而货物就比较复杂,涉及到货物的外观、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期及销售服务等多个影响因素,所以客户往往要求厂家先发货或先提供服务。这几乎已成为市场经济中的惯例。宁死不肯先发货的厂家几乎是找不到的。正因如此,所以我们说信用销售是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必然产物。
先发货后付款在市场经济几百年的发展进程中,已经成了约定俗成的惯例,这是不争的事实,信用交易已经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扩大营销的必要手段。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商业贸易采用信用结算的比例高达90%以上,现金交易不到10%。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谁不赊销谁就会被淘汰。信用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这一说法在这些国家的发展实践中得到了充份有力的证明。
(二)信用悲剧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巨额财产损失,从反面说明了加强信用管理,防止赊销风险的必要性。
既然赊销是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企业就一定要适应这一游戏规则,可是现在众多的企业不适应,有调查表明,我国目前有51%的企业没听说过信用管理。对信用交易的不适应表现在:
1、我国信用贸易比例太低,不敢赊销,因而丧失了很多市场机会。
美国的信用交易比例高达90%以上,我国目前仅只20%。由此每年仅进出口贸易就损失达上百亿美元的贸易机会,而这种现象在国内贸易中更加突出,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在许多全国性商品交易会上,由于拒绝信用交易而放弃订单和客户的企业比比皆是。
2、坏账率大得惊人
我国即使信用贸易比例极低,可以说企业已经谨小慎微,可是坏账率仍然很高。美国信用贸易的坏账率是0.25%—0.5%,我国企业坏账率是5%—10%,相差10倍以上。美国企业的账款拖欠期平均是7天,我国平均是90多天。据统计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比例高达40%—50%,而从统计意义上讲,正常的比例不应超过20%,因此加大了资金占用数额,增加了资金筹措的压力。西方很多国家对逾期应收账款的处理有明确规定,一般超过半年就必须作为坏账处理,有的更短至以三个月为限。3个月内,由企业自行追收,超过三个月,则寻求外部专业机构追收。超过6个月,则会采取法律行动追收。我国有的企业对应收账款超期一年、两年、甚至三年都不作坏账处理。如果都以超过半年作坏账论,则我国企业坏账率可能高于国外几十倍,即使这样,据国家工商总局2002年统计,由于逃废债务,中国每年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含银行债权),三角债高达1.5—2万亿,企业由此增加的财务费用达2000亿元,直接合同欺诈损失55亿元,受损失的企业比例高达89.3%,这么多的企业受到伤害,损失如此巨大,可见加强信用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的当务之急。
3、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迫切要求我们的企业尽快适应国际游戏规则。